独立法条
进出口环保用微生物菌剂环境安全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第六章 后续监管
第二十五条
进出口经营者应当采取环保用微生物菌剂生产、使用、储藏、运输和处理的环境安全控制措施,制定事故处置应急预案。 进出口经营者应当保留环保用微生物菌剂生产、使用、储藏、运输和处理记录。
- 制定机关
- 生态环境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六章 后续监管
进出口经营者应当采取环保用微生物菌剂生产、使用、储藏、运输和处理的环境安全控制措施,制定事故处置应急预案。 进出口经营者应当保留环保用微生物菌剂生产、使用、储藏、运输和处理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