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 第七条独立法条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