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的实施办法 / 第三十九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的实施办法第三十九条第六章 附则第三十九条本办法中货物的价值由海关以该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成交价格不能确定的,货物价值由海关依法估定。制定机关海关总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