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利部行政审批监管平台运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六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水利部行政审批受理中心(以下简称部受理中心)是部本级的窗口部门。各流域管理机构指定承担窗口服务职能的部门是本单位的窗口部门。窗口部门负责行政审批申请材料的接收、受理通知书的发放、审批结果的公示与送达、审批进程的监控和督导等工作。
- 制定机关
- 水利部办公厅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一章 总 则
水利部行政审批受理中心(以下简称部受理中心)是部本级的窗口部门。各流域管理机构指定承担窗口服务职能的部门是本单位的窗口部门。窗口部门负责行政审批申请材料的接收、受理通知书的发放、审批结果的公示与送达、审批进程的监控和督导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