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利部行政审批监管平台运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第三条独立法条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利部行政审批监管平台运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三条第一章 总 则第三条审批平台按照工作需要和技术要求,分为部本级审批平台和流域管理机构审批平台、分别部署在部本级和7个流域管理机构,实行集中建设、分级部署、分级维护的运行管理方式。制定机关水利部办公厅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