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利部行政审批监管平台运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二十七条
第五章 资料管理
第二十七条
审批平台的资料包括定期备份的程序代码及数据库备份、申请人提交的行政审批申请材料、系统管理维护记录本、审批平台系统设计书、用户手册和工作日志以及其他应当存档的文件或数据。
窗口部门、审批部门和运行维护部门应当按照职责权限和档案管理的要求,对行政审批事项办理和审批平台运行维护过程中产生的资料及时收集、整理、存档。
- 制定机关
- 水利部办公厅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五章 资料管理
审批平台的资料包括定期备份的程序代码及数据库备份、申请人提交的行政审批申请材料、系统管理维护记录本、审批平台系统设计书、用户手册和工作日志以及其他应当存档的文件或数据。
窗口部门、审批部门和运行维护部门应当按照职责权限和档案管理的要求,对行政审批事项办理和审批平台运行维护过程中产生的资料及时收集、整理、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