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 / 第三十四条独立法条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第六章 附 则第三十四条本办法所称省级发展改革委是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