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所称省级发展改革委是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

制定机关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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