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第三章 从业人员管理
第二十条
执业登记分为初始登记、变更登记、继续登记和注销登记四类。 申请登记的人员,应当选择已通过在线平台备案的工程咨询单位,按照本办法第七条划分的专业申请登记。申请人最多可以申请两个专业。
- 制定机关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三章 从业人员管理
执业登记分为初始登记、变更登记、继续登记和注销登记四类。 申请登记的人员,应当选择已通过在线平台备案的工程咨询单位,按照本办法第七条划分的专业申请登记。申请人最多可以申请两个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