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第二章 工程咨询单位管理

第十三条

编写咨询成果文件应当依据法律法规、有关发展建设规划、技术标准、产业政策以及政府部门发布的标准规范等。

制定机关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