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基金会年度检查办法 / 第五条独立法条基金会年度检查办法第五条第五条年度检查过程中,登记管理机关可以要求基金会、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或者有关人员就年度工作报告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进行补充说明,必要时可以进行实地检查。制定机关民政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