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基金会年度检查办法第一条

第一条

为加强对基金会和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的管理,促进公益事业发展,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项、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制定机关
民政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基金会年度检查办法第一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