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第三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重点用能单位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及本办法的规定,按照合理用能的原则,加强节能管理,推进技术进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成本,提高效益,减少环境污染。

制定机关
工业和信息化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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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第三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