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 / 第二十四条独立法条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五章 附则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制定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