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 / 第二十条独立法条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四章 奖惩第二十条重点用能单位应制定节奖超罚办法,安排一定的节能奖励资金,对节能工作中取得成绩的集体和个人给予奖励;对浪费能源的集体和个人给予惩罚。制定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