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 / 第十一条独立法条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三章 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管理第十一条重点用能单位应建立健全节能管理制度,运用科学的管理方法和先进的技术手段,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单位节能计划和节能技术进步措施,合理有效地利用能源。制定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