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第一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经济效益,保护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制定机关
工业和信息化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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