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职业资格证书规定 / 第七条独立法条职业资格证书规定第七条第七条国务院劳动、人事行政部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研究和确定职业资格的范围、职业(专业、工种)分类、职业资格标准以及学历认定、资格考试、专家评定和技能鉴定的办法。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