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职业资格证书规定第七条

第七条

国务院劳动、人事行政部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研究和确定职业资格的范围、职业(专业、工种)分类、职业资格标准以及学历认定、资格考试、专家评定和技能鉴定的办法。

制定机关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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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资格证书规定第七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