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职业资格证书规定第四条

第四条

职业资格证书是国家对申请人专业(工种)学识、技术、能力的认可,是求职、任职、独立开业和单位录用的主要依据。

制定机关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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