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职业资格证书规定 / 第三条独立法条职业资格证书规定第三条第三条职业资格分别由国务院劳动、人事行政部门通过学历认定、资格考试、专家评定、职业技能鉴定等方式进行评价,对合格者授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