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 / 第三条独立法条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三条第三条商务、公安、环境保护、发展改革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监督管理、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执行有关工作。制定机关商务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