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防科技工业军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 第二十七条独立法条国防科技工业军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五章 奖励与处罚第二十七条军用核设施的安全监督检查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制定机关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