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办法 / 第二十七条独立法条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五章 附 则第二十七条各省级资源综合利用主管部门应根据本办法,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