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部 自然资源部 国家铁路局 中国民用航空局 国家邮政局关于印发《综合客运枢纽投资补助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综合客运枢纽,是指在综合交通网络节点上,将两种及以上对外运输方式与城市交通客流转换场所在同一空间(或区域)内集中布设,实现设施设备、运输组织、公共信息服务等有效衔接且具备一定规模的基础设施。

纳入投资补助范围的综合客运枢纽应为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明确建设的综合客运枢纽或交通运输部确定的综合客运枢纽项目库中的项目。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自然资源部 铁路局 民航局 邮政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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