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支付结算办法第七十条

第二章 票 据 / 第二节 银 行 汇 票

第七十条

申请人因银行汇票超过付款提示期限或其他原因要求退款时,应将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同时提交到出票银行。申请人为单位的,应出具该单位的证明;申请人为个人的,应出具该本人的身份证件。对于代理付款银行查询的该张银行汇票,应在汇票提示付款期满后方能办理退款。出票银行对于转帐银行汇票的退款,只能转入原申请人帐户;对于符合规定填明“现金”字样银行汇票的退款,才能退付现金。 申请人缺少解讫通知要求退款的,出票银行应于银行汇票提示付款期满一个月后办理。

制定机关
人民银行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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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结算办法第七十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