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支付结算办法 / 第六十八条独立法条支付结算办法第六十八条第二章 票 据 / 第二节 银 行 汇 票第六十八条银行汇票的实际结算金额低于出票金额的,其多余金额由出票银行退交申请人。制定机关人民银行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