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支付结算办法第六十六条

第二章 票 据 / 第二节 银 行 汇 票

第六十六条

在银行开立存款帐户的持票人向开户银行提示付款时,应在汇票背面“持票人向银行提示付款签章”处签章,签章须与预留银行签章相同,并将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进帐单送交开户银行。银行审查无误后办理转帐。

制定机关
人民银行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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