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支付结算办法第四十二条

第二章 票 据 / 第一节 基 本 规 定

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所称退票理由书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一)所退票据的种类; (二)退票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三)退票时间; (四)退票人签章。

制定机关
人民银行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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