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支付结算办法 / 第二百五十二条独立法条支付结算办法第二百五十二条第五章 结算纪律与责任第二百五十二条邮电部门在传递票据、结算凭证和拍发电报中,因工作差错而发生积压、丢失、错投、错拍、漏拍、重拍等,造成结算延误,影响单位、个人和银行资金使用或造成资金损失的,由邮电部门负责。制定机关人民银行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