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支付结算办法第二百四十九条

第五章 结算纪律与责任

第二百四十九条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作为中介机构经营结算业务的;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开办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支票、信用卡业务的,应按规定承担行政责任。

制定机关
人民银行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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