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支付结算办法 / 第二百二十七条独立法条支付结算办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第五章 结算纪律与责任第二百二十七条持卡人违反本办法规定使用信用卡进行商品交易、套取现金以及出租或转借信用卡的,应按规定承担行政责任。制定机关人民银行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