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支付结算办法第二百二十六条

第五章 结算纪律与责任

第二百二十六条

持卡人办理挂失后,被冒用造成的损失,有关责任人按照信用卡章程的规定承担责任。

制定机关
人民银行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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