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支付结算办法第二百零六条
第四章 结 算 方 式 / 第四节 委 托 收 款
第二百零六条
在同城范围内,收款人收取公用事业费或根据国务院的规定,可以使用同城特约委托收款。 收取公用事业费,必须具有收付双方事先签订的经济合同,由付款人向开户银行授权,并经开户银行同意,报经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批准。
- 制定机关
- 人民银行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四章 结 算 方 式 / 第四节 委 托 收 款
在同城范围内,收款人收取公用事业费或根据国务院的规定,可以使用同城特约委托收款。 收取公用事业费,必须具有收付双方事先签订的经济合同,由付款人向开户银行授权,并经开户银行同意,报经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