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支付结算办法第二百零三条

第四章 结 算 方 式 / 第四节 委 托 收 款

第二百零三条

委托。收款人办理委托收款应向银行提交委托收款凭证和有关的债务证明。

制定机关
人民银行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