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支付结算办法 / 第一百五十二条独立法条支付结算办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章 信 用 卡第一百五十二条发卡银行收到代理银行通过同城票据交换或本系统联行划转的各种单据审核无误后办理付款。制定机关人民银行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