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支付结算办法 / 第一百四十六条独立法条支付结算办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三章 信 用 卡第一百四十六条特约单位不得通过压卡、签单和退货等方式支付持卡人现金。制定机关人民银行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