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支付结算办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第三章 信 用 卡

第一百四十一条

发卡银行应建立授权审批制度;信用卡结算超过规定限额的必须取得发卡银行的授权。

制定机关
人民银行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