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支付结算办法第一百三十七条

第三章 信 用 卡

第一百三十七条

单位卡帐户的资金一律从其基本存款帐户转帐存入,不得交存现金,不得将销货收入的款项存入其帐户。 个人卡帐户的资金以其持有的现金存入或以其工资性款项及属于个人的劳务报酬收入转帐存入。严禁将单位的款项存入个人卡帐户。

制定机关
人民银行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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