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支付结算办法 / 第一百二十九条独立法条支付结算办法第一百二十九条第二章 票 据 / 第五节 支 票第一百二十九条存款人领购支票,必须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领用单”并签章,签章应与预留银行的签章相符。存款帐户结清时,必须将全部剩余空白支票交回银行注销。制定机关人民银行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