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支付结算办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第二章 票 据 / 第四节 银 行 本 票

第一百一十三条

银行本票丧失,失票人可以凭人民法院出具的其享有票据权利的证明,向出票银行请求付款或退款。

制定机关
人民银行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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