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保险公司非现场监管暂行办法第九条
第二章 职责分工和工作要求
第九条
非现场监管应当与行政审批、现场检查等监管手段形成有效衔接,与公司治理、偿付能力、资金运用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等重点监管领域实现合作互补,共同构建高效、稳健的保险监管体系,为监管政策的制定实施提供有力支持。
- 制定机关
- 银保监会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二章 职责分工和工作要求
非现场监管应当与行政审批、现场检查等监管手段形成有效衔接,与公司治理、偿付能力、资金运用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等重点监管领域实现合作互补,共同构建高效、稳健的保险监管体系,为监管政策的制定实施提供有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