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保险公司非现场监管暂行办法第十七条
第三章 信息收集和整理
第十七条
监管机构应督促保险公司贯彻落实监管要求,切实加强信息报送管理,确保报送信息的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对于未按照非现场监管工作要求报送信息的,可视情节严重程度,依法对保险公司及责任人实施行政处罚。
- 制定机关
- 银保监会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三章 信息收集和整理
监管机构应督促保险公司贯彻落实监管要求,切实加强信息报送管理,确保报送信息的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对于未按照非现场监管工作要求报送信息的,可视情节严重程度,依法对保险公司及责任人实施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