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三十四条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原《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办法》(教师〔2012〕14号)同时废止。

制定机关
教育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务院国资委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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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三十四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