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三十二条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企业和其他社会力量依法举办的职业学校可参照本办法执行。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当地企业和其他社会力量依法举办的职业学校聘请兼职教师给予一定的支持。

制定机关
教育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务院国资委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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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三十二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