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十八条
第八章 支持体系
第二十八条
企事业单位应当支持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经营管理者、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到职业学校兼职任教。国有企业、产教融合型企业、教师企业实践基地应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并建立完善兼职教师资源库。鼓励行业组织、企业共同参与职业学校兼职教师培养培训。
- 制定机关
- 教育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务院国资委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八章 支持体系
企事业单位应当支持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经营管理者、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到职业学校兼职任教。国有企业、产教融合型企业、教师企业实践基地应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并建立完善兼职教师资源库。鼓励行业组织、企业共同参与职业学校兼职教师培养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