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十一条

第六章 工作职责

第二十一条

兼职教师要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执行职业学校教学管理制度,认真履行职责,完成协议规定的工作量和课程课时要求,确保教育教学质量。兼职教师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将德育与思想政治教育有机融入教育教学,高质量完成课程讲授、实习实训指导、技能训练指导等教育教学任务及相关工作。

制定机关
教育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务院国资委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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