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边境旅游管理办法第二条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边境旅游,是指符合条件的旅行社组织和接待我国及毗邻国家的公民,采取团队方式从指定的边境口岸出入境,在双方政府商定的边境区域和期限内进行的旅游活动。

制定机关
文化和旅游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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