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边境旅游管理办法 / 第二条独立法条边境旅游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边境旅游,是指符合条件的旅行社组织和接待我国及毗邻国家的公民,采取团队方式从指定的边境口岸出入境,在双方政府商定的边境区域和期限内进行的旅游活动。制定机关文化和旅游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