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边境旅游管理办法 / 第十六条独立法条边境旅游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十六条边境社及其领队应当在出境前向旅游者介绍旅游目的地国家的相关法律、风俗习惯、安全风险以及其他有关注意事项。制定机关文化和旅游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