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计量基准管理办法第八条

第八条

市场监管总局可以委托专家组对计量技术机构申报的计量基准进行文件资料审查和现场评审,并由专家组出具评审报告。 文件资料审查和现场评审的内容应当符合本办法第六条和第七条规定要求。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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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基准管理办法第八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