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计量基准管理办法 / 第五条独立法条计量基准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五条计量技术机构申报计量基准,必须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报市场监管总局批准。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