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计量基准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第十五条

计量技术机构应当定期检查计量基准的技术状况,保证计量基准正常运行,按规范要求使用计量基准进行量值传递。 对因有关原因造成计量基准用于量值传递中断的,计量技术机构应当向市场监管总局报告。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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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基准管理办法第十五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